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端午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假日“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就端午节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倡导文明廉洁过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新风正气。
二、净化节日风气,严明纪律规矩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相关纪律要求,带头廉洁自律,净化社交圈,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坚决做到以下严禁: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提货券、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组织参加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外出请销假报备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办公室将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监督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严肃问责,切实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配合所在党组织和学校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559397
受理举报邮箱:jiwei@ghu.edu.cn
中共长春光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